第一條: 本聯盟名稱為「機器人跨域共創聯盟」(以下簡稱本聯盟),英文名稱為「Robotics Innovation Alliance (RIA)」。
第二條: 本聯盟由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(TCA)及台灣物聯網產業技術協會(TwIoTA)倡議成立。
第三條: 本聯盟成立宗旨為首創以需求方角度為核心,鏈結交通、旅宿、餐飲、長照、巡檢、零售等各類場域與機器人軟硬體解決方案。透過「需求驅動 × 解方媒合 × 接軌國際」,促進機器人技術落地,加速產業應用生態成形。
第四條: 本聯盟成立目標如下:
聚焦醫療、零售、旅宿、交通等領域,以需求方為核心,鏈結場域與解決方案,發展人機協作與多機協作應用,促進技術導入與落地,帶動商機成長。
盤點智慧機器人場域導入(需求端)、技術開發(供給端)瓶頸,綜整產業需求以提出政策建議,協助政府優化推動與支持機制。
結合學研、業者與需求端共同推動專案,培育具備設計、驗證並落地能力的實戰型機器人人才。
以臺灣擅長的軟體與整合解決方案為核心,建立跨國可接軌的應用規格,並透過示範案例推廣,加速導入各國機器人硬體載具,強化創新解決方案輸出與台灣機器人全球能見度。
(一) 遵守聯盟章程及相關規定。
(二) 積極參與聯盟活動,為聯盟發展貢獻力量。
(三) 準確及時提供資訊,協助聯盟推動機器人產業調查研究。
(四) 保持良好商業道德,遵守聯盟之道德守則。
(五) 遵守聯盟保密條款,保護聯盟與會員之商業機密與敏感資訊。
本聯盟設置:會長、副會長(召集人)、執行委員會(執委會)、委員會(SIG)、秘書處。
(一) 設置會長 1 名,任期 2 年,得連選連任,由執委會遴選。
會長職責如下:
1. 協調整合工作組及會員意見。
2. 對外代表聯盟參與政府、產業與國際交流活動。
3. 推舉產官學研專家擔任召集人或諮詢委員,並督導執委會及會員大會決議事項。
(一) 設置若干名副會長,須兼任委員會召集人,任期同會長,由會長任命,得連任。
(二) 襄助會長處理聯盟事務。
(一) 組成:由會長、副會長(召集人)及秘書處組成。
(二) 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,進行工作檢討與跨組議題討論。
工作職權如下:
1. 通過或修改組織章程。
2. 議決年度工作計畫與經費。
3. 提名及選舉會長。
4. 審議委員會與工作組推動事項。
5. 審核會員入會、停權或退會。
(一) 依產業發展需求設置委員會,召集人得指派副召集人協助運作。
(二) 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委員會議,進行議題討論與交流。
組成:
1. 由 TCA 與 TwIoTA 共同擔任秘書處,並指定專人支援。
2. 得設置秘書長、副秘書長及顧問。
3. 顧問由具專業背景之產學研專家擔任。
工作職權:
1. 執行會員大會與執委會決議事項。
2. 協助工作組推動任務。
3. 籌辦會員大會相關事務。
(一) 本聯盟經費來源為研討會、教育訓練、贊助款、聯合專案/標案回饋收入及其他收入,並依一般會計原則及稅法辦理。
(二) 經費支用須接受執行委員會監督,並於每季以書面方式報告。
(三) 聯盟終止後,如有剩餘經費,由 TCA 與 TwIoTA 用於產業推廣活動。
如聯盟完成階段性任務,或因重大變故無法持續運作,得由執行委員會決議後終止。